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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时工商管理工作片断

2015-06-23 14:12:00来源: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作者:

    我原来干盐务工作,1944年春,调到清河区工商管理局。那时局长是李正符,副局长赵子谦,监委书记刘群。开始局工作的中心在广北根据地,下设几个事务所和检查站。广饶十区事务所所长庆开三,副所长王子安,会计徐福;三柳检查站:主任马曰春,检查员刘振南,会计刘好清;王岗检查站:主任马克开,检查员潘明斋、马尧令、孙元堂;辛镇检查站:主任张玉振,检查员姓冯。检查站是按经济封锁带设立的,因三柳、王岗处在胶东、寿光、益都等地商人去八大组(现垦利县永安镇)的交通要道上,又加当时日军在辛桥村(现属广饶丁庄乡)安着据点,所以这两个站的任务更为突出。任务是:一、检查走私物品,如大烟;二、兑换外来法币(1935年以后国民党政府发行的纸币);三、禁止清河区的粮、棉、盐外运和税收。
    那时工商管理局的任务和现在不同,一切为了抗战。基本任务有两条:一是根据毛主席“发展经济、保障供给”的批示办商业;二是开展货币斗争,稳定根据地的物价,制止物资外流。
    办商业是发展根据地的经济,保障军需民用。在我调入工商管理局时,清河区工商管理局已协助广北县办了广兴布店、福顺兴两个比较大的商业机构。广兴布店经理宋立言、副经理王子平,总店设在牛庄,主要经营棉布。广兴布店每分给群众絮二斤(杭称),群众交土布24尺(合尺);分给群众棉絮六两,群众交一副裹腿(双线的),棉絮略有剩余,还有一定的粮食报酬,这样既解决了军需布匹,又补充了群众粮食不足。福顺兴也叫渔盐合作社,总柜设在田庄。春天,福顺兴贷款给晒盐群众,作为晒盐基金。群众晒出盐后,向福顺兴交还贷,其余部分收购。福顺兴也把盐运到高苑(负责人姓宋)销售。后来还办了个广济药店。这些商业机构,借到敌占区购货之机,把大量法币流入敌占区去。
    搞货币斗争是限制法币的倾销,扩大北海币(即本位币,北海银行初创建于掖县,票子流行于胶东抗日根据地,尔后流通山东省根据地)的流通区域,制止物价上涨。清河党委一直很重视这项工作,1944年2月清河行政公署颁布了《关于货币斗争指示与补充指示》。同年3月1日清河区印发了《为什么停用法币》的宣传册子。《指示》第一条写着:“调配大批坚强干部健全工商管理机构,组织严密的封锁带。银行兑换机关一律合并于工商管理局统一领导。”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调到工商管理局工作的。货币斗争的措施是:一、做好宣传工作,让群众知道,中国法币的印制权已经落到日本侵略者手里。日本侵略者利用大量法币倾销根据地抢购物资,引起物价上涨;二、对法币先限制后停用。限制办法是调整北海币与法币的比价,由1:1调为1:2,逐渐调到1:3、1:4……直到调到1:9后停用没收。根据地停用法币,法币自然向敌占区流动,敌人制造的假法币也返回敌占区去,使其阴谋破产;三、根据地公私商业到敌占区购买物资,按照工商局管理规定,用北海币兑换成法币,再到敌占区去购进物资;四、工商管理局所设的事务所、检查站组成一个经济封锁带,负责入境法币的兑换,限制敌需物资外出,并向游击区推销北海币;五、严密监视敌人的对策,及时向上级回报。另一种情况是由于物价上涨,北海币也在贬值。为此,政府决定只在用北海币的集市上抛出低于市价的粮食压价,保证市场行情稳定。我到工商局不久,清河工商管理局改为渤海区工商管理局,局领导人不变。1944年下半年,管理局抽调部分干部组成一个大队开赴博兴,队长李峰,指导员马林才,队员有燕会吾、王光前、李福斋、智明德、李绍家等,我也是其中一个。大队的主要任务是发动群众办社,在聚合村办的社叫“聚兴合作社”,在黄金寨办的叫“新兴合作社”,大队在博兴工作了半年,回到牛庄过的春节,由此大队也撤消了。
    自1945年,渤海区工商管理局已辖几个分局,故称总局。我随总局向冀鲁边区进军,经过利津、滨县,到惠民时,惠民城才刚解放,以后又到了乐陵、南皮、东光,在冀鲁边区奔波了一年。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工商管理机构;限制联合币(日本、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印的纸币)的使用。冀鲁边有些地区日伪统治时期较长,尤其是沧县的王寺镇一带,联合币是唯一的流通货币,工作既复杂又艰巨。
    1946年夏,我调到垦区,离开了战斗两年多的工商管理战线。

     马克开口述 苏明政整理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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