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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菁玉:坚持原则不动摇

2015-07-06 09:11:00来源:邢台日报作者:

  李菁玉,原名李玉仓,曾用名李昌、李继昌、陈菁玉等,1911年11月出生于南宫县十里铺村一个贫农家庭。1929年入党。先后担任中共南宫县委书记、冀南特委书记、晋冀豫边省委书记、八路军第一二九师东进纵队政委、晋冀鲁豫中央局执委兼冀南区委书记等职。

  1930年底,李菁玉被河北省委派往唐山赵各庄煤矿区委工作。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前后,罗章龙及其追随者利用种种名义和借口进行分裂党的活动,成立了实际上是第二党的所谓“非常委员会”,并在河北省成立了“第二省委”,即“北方紧急会议筹备处”。在这种形势下,李菁玉参加了由京东特委和唐山市委联合召开的临时会议。会议讨论决定,全面抵制和坚决反对罗章龙另立中央、分裂党的一切非法活动,不与“北方紧急会议筹备处”发生任何关系,等候党中央对这一问题的具体指示,会后不久,李菁玉的入党介绍人赶到唐山。他是受该筹备处的指派,专程来唐山争取李菁玉的。二人嘘寒问暖,亲热之情溢于言表。但在言归正传之后,这位同志突然提出,要李菁玉支持和参加“北方紧急会议筹备处”的活动。李菁玉一听这话,马上就急了。他大声说:“你怎么能参加他们这种筹备处呢?这是以反对立三路线为名,想分裂北方局并取代河北省委的非法活动!”当这位同志还想继续劝说时,李菁玉以不容置辩的口气截断了对方。1931年1月28日,中央代表团到达天津,并于1月30日正式做出了取消“北方紧急会议筹备处”的决定。随后,李菁玉被调往天津市委工作,任军委书记。

  1946年6月,晋冀鲁豫中央局召开邯郸会议,传达与讨论中共中央《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》。与会代表讨论到过去晋冀鲁豫地区群众运动“三起三落”时,纷纷争先发言,各抒己见。李菁玉结合冀南区群众运动的开展情况,在会上作了系统发言,对冀南区群众运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,并主动承担了自己的领导责任。

  会后,李菁玉被调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。1948年11月,他又被选送到中央马列学院学习。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,李菁玉不但写了大量的读书笔记,而且理论联系实际,按照共产党员必须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、为人民的利益纠正错误的精神,撰写了《冀南抗战经验回顾》等大批心得体会文章,全面而系统地总结论述了冀南革命斗争史上的经验和教训,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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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王雅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