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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正民

2015-06-13 18:24:00来源: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作者:

  莫余生,原名莫正民。1913年1月21日,出生在山东省莒县汪湖乡(今属五莲县)莫家崖头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。幼年读过私塾。1928年进入北洋军五十二军充上士军需,1930年到山东莒县保安大队任手枪队班长。1937年“七·七”抗日战争爆发后,任第五战区第二游击队第一支队司令、莒县自卫团团长、保安司令等职。1944年11月14日,在八路军强大政治攻势下毅然率部起义。据《星火燎原》(1984年第六期)刊载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联络部副部长张梓桢的回忆录《忆一一五师在鲁南的敌军工作》记述:“莫正民的部队驻莒县以东及以南的台潍公路上。——由于该股伪军处境困难,加上我们连续几年反抢粮斗争的打击,以及抗战政策的广泛宣传,先是迫使他们下面的大队长们不得不和我们取得联系,然后由下而上争取莫正民本人和我们建立了关系。”“1944年11月,我滨海区部队对莒县城发起攻击,要莫作内应。他把防地让给八路军,带着3000余伪军撤出城外,宣布起义。”

  莫部起义后,山东军区明令授予该部“山东军区独立第二旅”番号,莫正民任旅长,谷凤鸣任政治部主任。

  1945年5、6月间,根据山东军区政治部主任肖华的批示,莫正民由王东年、马华、谷凤鸣3人介绍,经滨海军区党委讨论,转报山东分局批准为“特别党员”。莫正民从此更名莫余生。

  1946年2月,莫余生主动提出辞去独立二旅旅长职务,山东军区领导同意他的要求,改任为滨海军区参议。1946年10月,调华东高级党校学习。1947年1月,因工作需要,莫余生提前毕业,出校时为中共正式党员。

  1947年4月,莫余生调任辽东军区解放大队任副队长。大队后改称辽东军区解放一团、东北军区政治部解放一团,任副团长。1950年1月,解放一团奉令参建国营农场。莫余生随团长王世英等6人,冒着严寒,踏着冰雪,在鹤岗至萝北的广阔地区选定宝泉岭农场的场址。他又亲自率领解放一团部分官兵作为先遣队进入荒原。他和战士们打出第一口水井,盖起第一个窝棚。部队进点后,他负责指挥修筑鹤岗至宝泉岭的公路。他与战士群众一起参加劳动。宝泉岭农场建设进度快,成绩大,他作为宝泉岭农场创始人之一,作出巨大的贡献。

  1952年春,莫余生调离宝泉岭农场,先后任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秘书处长、黑龙江省农机局农业机械化学院副院长、国营萨尔图畜牧场场长、国营红色草原牧场场长、红色草原农垦局局长等职。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调任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副局长。他虽年逾花甲,仍然不遗余力地工作,曾亲自撰写《草原新篇》、《起义后的三十一年》等文章。热情地歌颂黑龙江垦区建设的伟大成就,先后为香港《大公报》和其他海外报刊选登。

  莫余生为农垦事业奋斗30余年,历经艰辛,深受垦区干部职工敬佩。1983年4月8日病逝。终年70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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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高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