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贞乾,1903年生,江苏省丰县人。1924年江苏徐州第七师范学校毕业,曾受聘于丰县女子小学、丰县师范、丰县中学教学。后任丰县中学校长。1928年加入国民党,并任县党部常委。1930年春结识共产党员孙叔平,开始改变人生之路。抗战爆发后,国民党政府腐败无能,致使前线军队节节败退,使其真正认识了国民党。提出守土抗战,愿与丰县50万民众共存亡。1937年10月,在丰县中学开办农民训练班、妇女训练班、丰县知识分子训练班,并担任丰县动委会主任,宣布退出国民党,加入共产党。1938年5月17日,李贞乾在家乡李新庄成立了一支抗日游击队。6月11日,苏鲁人民抗日义勇队第二总队成立,他任总队长。李贞乾全家26口人,上自其父,下至儿孙都参加了抗日工作。他将家中房屋、粮食等提供给部队用,将土地、家产变卖,购买枪支、弹药、马匹献给部队。在他的带领下,部队3天发展到1000余人。为了节省开支,他毅然戒了烟,表示抗战不胜利决不开戒。他的家被称为“战士之家”。1938年夏末,日军从砀山出动向单县侵犯,他亲率二总队一部在马良集一带取得阻击敌人的胜利,极大地鼓舞了湖西广大人民,义勇队很快发展到20余个大队,成为坚持湖西抗日的坚强力量。11月,李贞乾的二弟李坤若、四弟李秉公均在战斗中牺牲。他的母亲、爱人、孩子21口被敌人俘去。敌人为了诱使他投降,威逼他母亲和妻子写信劝李贞乾投降,李贞乾坚定地表示:“宁肯牺牲全家人的性命,也绝不向敌人投降!”1938年12月,任八路军山东纵队挺进支队支队长、八路军苏鲁豫支队第四大队大队长、鱼台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。1940年7月,被选为湖西专署第一任行政专员。1942年12月下旬,日军1万余人对湖西抗日根据地进行空前规模大“扫荡”。李贞乾在指挥部队掩护群众转移时中弹,壮烈牺牲,时年39岁。